日期:2016-12-06 點擊: 關鍵詞:網絡綜合布線驗收標準
網絡綜合布線驗收標準要求如下:
1、網絡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安裝質量檢查,各項指標符合設計要求,則被檢項目檢查結果為合格;被檢項目的合格率為100%,則工程安裝質量判為合格。
2、網絡綜合布線系統性能檢測中,對絞電纜布線鏈路、光纖信道應全部檢測,竣工驗收需要抽驗時,抽樣比例不低于10%,抽樣點應包括最遠布線點。
3、網絡綜合布線系統性能檢測單項合格判定:
1)如果一個被測項目的技術參數測試結果不合格,則該項目判為不合格。如果某一被測項目的檢測結果與相應規定的差值在儀表準確度范圍內,則該被測項目應判為合格。
2)按本規范附錄B的指標要求,采用4對對絞電纜作為水平電纜或主干電纜,所組成的鏈路或信道有一項指標測試結果不合格,則該水平鏈路、信道或主干鏈路判為不合格。
3)主干布線大對數電纜中按4對對絞線對測試,指標有一項不合格,則判為不合格。
4)如果光纖信道測試結果不滿足本規范附錄C的指標要求,則該光纖信道判為不合格。
5)未通過檢測的鏈路、信道的電纜線對或光纖信道可在修復后復檢。
4、網絡綜合布線竣工檢測綜合合格判定:
1)對絞電纜布線全部檢測時,無法修復的鏈路、信道或不合格線對數量有一項超過被測總數的1%,則判為不合格。
光纜布線檢測時,如果系統中有一條光纖信道無法修復,則判為不合格。
2)對絞電纜布線抽樣檢測時,被抽樣檢測點(線對)不合格比例不大于被測總數的1%,則視為抽樣檢測通過,不合格點(線對)應予以修復并復檢。被抽樣檢測點(線對)不合格比例如果大于1%,則視為一次抽樣檢測未通過,應進行加倍抽樣,加倍抽樣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通過。若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不通過,應進行全部檢測,并按全部檢測要求進行判定。
3)全部檢測或抽樣檢測的結論為合格,則竣工檢測的最后結論為合格;全部檢測的結論為不合格,則竣工檢測的最后結論為不合格。
5、網絡綜合布線管理系統檢測,標簽和標識按10%抽檢,系統軟件功能全部檢測。檢測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則判為合格。